記得好幾個月前,大約是今年年初的時候,某天我的msn上面接到一位久未聯絡朋友的
即時訊息。
通常久未聯絡的人,msn傳訊息大約也只是稍稍的寒暄一下,因此我原先也
不以為意的和對方閒聊著。沒想到後來話題一轉,對方和我說她要結婚了;其實結婚這
種事在近幾年來也聽得多了,自己的反應也從最早的驚訝轉變成為不過是「喔。」一聲
便可無痕的帶過。當然嘛,當有人和自己說要結婚的時候,隨口總會想問問對方是怎麼
樣的人啊,交往多久了啦…之類無關痛癢的問題。不過令我訝異的是,朋友結婚的對象,
竟是一位印度人。為此她還遠嫁到印度去了半年左右,在年中的時候短暫回來。
年中之時我終於又和對方取得聯絡,也才有辦法和她多聊聊為什麼會想和一位印度人結
婚。原先我認為她只不過是類似於時興的異國戀情,和一位印度人談戀愛了;考量之後
決定嫁到印度去。不過在談過之後,才知道對方之所以願意嫁給一位印度人,其實和自
由戀愛什麼的不太扯得上關係。純粹是一位印度勞工,在台灣受到台灣人以及大陸勞工
的欺負(由於沒有固定身份的緣故);由於和台灣人結婚能夠讓國外的配偶取得中華民
國國籍,也因此我那位朋友決定嫁給對方,給對方一個機會,與身份。
說實在我在聽到這件事的時候,替她覺得有些不值。畢竟想幫助一個人,能夠採取的方
法有很多,但是說到用結婚為手段來幫助一個人的時候,總有種把自己幸福同樣給拋棄
的感覺。畢竟廿一世紀已經不如以往,像是政治聯姻或是企業聯姻這種指腹為婚的方式
在現在已經能夠說幾乎是銷聲匿跡;更別說這樣的決定是在短短的時間之中所做出的。
印度,一個怎麼想都覺得距離台灣十分遙遠的地方,不管是地理上或是文化上。雖然在
這件事情上我沒有立場加以置喙,不過以朋友的角度我還是替對方感覺太為突然了,也
許作決定當初如果能夠再想想的話,也許會有個不同的決定也說不定。
儘管如此,我想能夠做也只有為對方祝福,也希望她的印度老公能夠知道她的一片苦心,
儘管這樣的想法有時候只能夠說是太過一廂情願,不過在米已成炊的事後也只能用這樣
的理由來說服(或是欺騙)自己,以一位朋友的立場而言。
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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